楼上漏水、楼下被淹,这样的邻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损失不算大,案情不算复杂。然而,就是这桩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却让彭某和郭某两家闹上了法庭。近日,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入居民家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楼上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案件。
原告彭某与被告郭某系上下楼邻居。因彭某发现自家客厅、储藏室部分墙体和屋顶出现大面积水渍、起皮,电线短路停电,并致冰箱食物腐烂。经检查,问题源头指向楼上郭某家的管道漏水。双方多次自行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矛盾逐渐激化,彭某无奈之下将郭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彭某提供了多张自家墙体、家具等受损的照片及维修报价单,郭某则坚称漏水仅导致墙体、吊顶损坏,其他是彭某使用不当或本身质量问题,与漏水无关。仅靠双方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难以客观认定事实。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现场,开展实地调查勘验。
法官首先前往彭某家中,仔细查看了天花板、墙面、地板以及受损家具的具体状况并详细记录。随后,法官又到郭某家中,对管道布局、防水层状况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勘验过程中法官发现,郭某家卫生间角落存在细微渗水痕迹,而彭某家对应位置的客厅、储藏室的部分墙体和屋顶有渗水留下的水渍。法官当即组织双方现场见证,当场进行冲水测试,确认了渗漏点位。同时,法官还询问了房屋建造年代、此前是否出现过漏水、物业是否进行过维修等情况,并将相关细节一一记录在案。
事实查清后,法官趁热打铁,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首先从邻里情谊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楼上楼下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为这点事情伤了和气不值得。”随后,结合勘验结论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责任归属:漏水事实清楚,且源头在郭某家,郭某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郭某同意对自家漏水点进行彻底维修,并当场赔偿彭某损失2000元。彭某也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