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乡新风”文明行动今年4月开展以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多措并举,持续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基层、涵养文明乡风,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新风。
近日,在崇左市龙州县,一场历时近20年的互换耕地矛盾纠纷画上圆满句号。2007年,金龙镇高山村陇荷屯两户村民自行协商互换耕地,但因为交换后地块位置、耕作条件等存在差异产生矛盾,土地权属悬而未决长达16年。
为彻底化解这一积年纠纷,龙州县司法局金龙司法所联合金龙镇平安法治中心、高山村委,多次实地了解双方诉求,梳理争议焦点。
经反复沟通与现场勘查,调解组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提出“重新置换、明确界线、固定权属”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同意重新调整互换地块,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消除了多年邻里隔阂与耕地纠纷隐患。
既要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更要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到群众心头。今年以来,广西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坚持调防结合、普治并举,不断将普法宣传延伸到乡村最前沿,有力地推动“桂乡新风”文明行动落实落细。在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龙安村,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村民农闲歇脚、纳凉聊天的好时机,在村头大榕树下开讲普法课。围绕邻里纠纷、老人赡养、“三大纠纷”等农村常见问题,工作人员结合真实案例逐条解读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说通。
下一步,广西司法行政部门将持续深化“桂乡新风”文明行动,聚焦婚恋、土地、劳务、反诈、“三大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系列宣讲,不断丰富普法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助力“桂乡新风”文明行动走深走实。
文章来源|广西司法厅
上一篇:实地勘验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