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2025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780件,审结773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212人,重刑率达17.48%,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0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025年福建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2.08%,2026年1至5月新收案件同比再降18.89%,毒情形势整体平稳可控、持续向好。全省法院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同时严格掌握非监禁刑适用,毒品犯罪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仅3.63%,远低于其他犯罪。
通报显示,当前毒品犯罪呈现新特点,给打击工作带来新挑战。涉案毒品种类从传统海洛因、冰毒为主,转向传统与新型毒品并存,依托咪酯、曲马多、右美沙芬、合成大麻素等麻精药品滥用问题凸显,形成“境外走私+境内流失”双重来源格局。同时,毒品伪装成食品、饮品、电子烟等形式,极具迷惑性;“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的非接触式贩运已成主流,人员、毒品、资金实现三要素分离,证据收集难度明显加大。
针对新形势,福建省法院加强审判指导,出台《审委会裁判观点》明确新型毒品量刑原则,并指导福州中院探索制定依托咪酯数量认定标准,确保类案同判、精准打击。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院严厉打击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及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等行为,今年已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专题调研,推动构建“惩、治、防、教”一体化治理体系。
在综合治理方面,福建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漳州中院在审理“上头电子烟”案件时,发现监管执法、平台治理等突出问题,及时向市禁毒办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合开展源头管控,推出“技术反制+人工核验”双轨并行措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