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桃酥里,嵌着一颗约2厘米长的螺丝。 连日来,深圳知名烘焙连锁品牌卡玛王子因“螺丝桃酥”事件引发关注。消费者称食品中出现异物要求赔偿,商家则要求先退回“问题产品”再处理。双方矛盾焦点为: 商家能否以退回“问题产品”作为千元赔偿的前提条件?央广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并采访了法律专业人士。
事件回放:桃酥里吃出螺丝,商家要求先退“问题产品”
涉事商家:对未核实异物来源的索赔持谨慎态度
苏女士对媒体表示,她的诉求是商家退款,并无条件支付赔偿金1000元:“我不会把证物归还给他们。”苏女士表示。
律师:商家索要“问题产品”但不能以此作为赔偿前提
针对双方争议——商家能否以“先退证物”,即先退“问题产品”作为赔偿前提,记者采访了两位律师。
上海功承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秋宋律师分析称,这需要分情况:如果是偶发事件,双方达成和解后,物证归还商家没有问题。“商家既然愿意赔钱,就不希望这个事件被发酵、被放大,回收物证是为了避免产生其他影响。”但如果涉及商品本身存在系统性质量问题、可能侵害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则不适合私下和解,商家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果商家产品确实是不过关的,还有可能涉及有害或加工作坊有问题,这就不是消费者和商家两方的关系了。”彭律师说。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绘律师认为, 商家索要异物实物的目的是合法、合理的。梁律师分析,商家拿到异物实物后,可以比对门店工具、生产设备配件,判断螺丝来自哪个环节,区分是生产混入、门店掉落还是消费者事后人为放入,留存实物也可作为向上游厂家追偿的物证。梁律师同时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索赔1000元,并非无法可依,所以,商家无权强制消费者上交“问题产品”,更不能以此作为赔付1000元的交换条件。梁律师建议, 卡玛王子可先行赔付,再协商回收“问题产品”,作为内部追责溯源的实物证据。
最新进展:商家已支付赔偿金 “问题产品”已提交给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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