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修坟占用我的土地,破坏地块风水,当初村委会调解时说好赔钱,事后却拒不给钱,还否认作出过赔偿承诺,我实在难以咽下这口气!”近日,一起因修缮祖坟错占自留地、口头调解承诺拒不兑现引发的邻里侵权纠纷,在承办法官兼顾法律规定与乡土民俗的柔性调处下圆满化解。
被告杨某等人修葺家族百年祖坟,因历经多年界限模糊,施工时误将坟体扩建至原告张某的自留地内。按照当地长久沿袭的乡村习俗,张某认为自家土地地貌因坟冢施工遭到改动,土地风水已造成不可逆损害,即便后续迁坟也无法消除自身精神困扰,随即向二被告提出财产及精神损失赔偿。
矛盾爆发后,经村委会组织调解,原告认为被告当场口头应允赔偿。可协商达成意向后,被告始终拖延、拒不履行赔付义务。张某多次催讨无果,万般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杨某等人诉至法庭。
案件审理阶段,被告应诉后全盘否认此前村委会调解的协商结果,辩称从未与原告达成任何赔偿约定,且坚持修建坟墓的地方原来就是家族百年老坟。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持续升级,争执过程中情绪激动,甚至提出要掘开坟茔,以地下是否安葬先祖赌咒来核实地界归属。而当地素来保有敬重逝者、不可随意掘坟动土的民俗禁忌,此种极端核验方式既违背乡风民情,还会进一步激化邻里对立、埋下长期矛盾隐患。
承办法官阅卷研判后深知,本案交织土地权属、口头调解约定、乡土风水观念、墓葬祭祖传统等多重复杂诉求,当事人心中关于坟地、土地的精神寄托,远超出单纯财产争议。若机械依据法条一纸判决,非但无法彻底化解积怨,反而会加深双方隔阂,唯有法理与民俗情理双向兼顾、柔性疏导,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随即第一时间启动全方位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气氛紧绷,双方互不退让。法官当即开展“背对背”分调疏导:一方面温和安抚原告,充分共情其看重土地完整、忌讳他人坟冢侵占自家地块的乡土情感,理解其财产受损与精神困扰的双重委屈;另一方面向二被告释法明理,调取调解记录、周边村民证言,佐证案涉地块原址并无被告家族老坟,其修坟行为属于错占他人自留地可能性极大,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财产侵权责任承担等相关规定,清晰告知擅自占用他人土地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后果。
与此同时,法官秉持法理温情护乡土,情理调解实质解纷的理念,结合当地敬重先祖、不可惊扰逝者的民间风俗,向双方阐明掘坟验证的弊端与不妥之处,引导二人摒弃极端对峙方式,在尊重逝者、恪守乡土习俗的基础上重新协商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法理宣讲、风俗疏导与居中斡旋,双方逐步平复对立情绪、各自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维持现有坟茔原状、不挖掘惊扰先祖,由被告杨某等人共同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补偿款12888元。双方对该处理方案表示满意,当场自愿签署调解协议并及时兑现完毕。
乡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本案办理过程中,法庭将刚性法律条文与柔性乡风民俗、群众真实情感有机融合,妥善化解农村无书面口头调解引发的坟地土地邻里纠纷,平衡群众财产权益与根植于心的乡土精神诉求,以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度,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司法力量守护乡村邻里和睦、维系乡土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