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定调’、会中不执行末位发言,不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定……这是典型破坏制度行为。”近日,在重庆市云阳县纪委监委的一次案件分析会上,办案人员深入剖析某“一把手”在制度执行层面的问题,随后形成问题清单,写入纪检监察建议书,并精准送达相关单位。
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制度执行得好不好,关键在“一把手”。梳理分析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云阳县纪委监委发现,部分单位“一把手”执行制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把“三重一大”当成“一人独大”,有的在程序上“打折扣”“搞变通”,使制度形同虚设,产生“破窗效应”……为推动“一把手”执行制度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县纪委监委探索通过事前预警、亮剑严查、风险提示等方式丰富完善提升“一把手”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机制,持续约束权力运行。
从源头规范决策行为,首先做到监督关口前移。针对部分“一把手”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云阳县纪委监委压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责,要求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对明显不符合议事流程、未按程序决策的事项可以当场叫停。这种有人盯、有人看的“事前把关”机制,倒逼“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决策时首先自问“程序对不对”,以抓早抓小的常态化约束,确保权力运行不偏轨、不越位。
与此同时,云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亮剑”不手软,通过强化纪巡联动,凝聚监督推动制度执行的合力。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巡察办构建“备、查、用”体系,将“一把手”履职用权和执行制度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巡前建立监督指标,协调组织、信访等部门,掌握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在制度执行方面的“活情况”,形成“一把手”监督重点细化清单;巡中通过一对一谈话、比对会议记录、核查资金流向等方式,深挖制度执行偏差问题,重点查验是否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等问题;巡后强化成果运用,将专项监督材料向纪检监察、组织部门通报,推动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任前谈话、任职培训核心内容。在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中,对“一把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二次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形成有效监督闭环。
深入分析典型案件,找准制度执行的“病灶”,进而提出对策建议,是推动“一把手”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有效方法。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县管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县纪委监委梳理出“一把手”在“三重一大”决策、财政资金监管、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制度执行不严的共性问题,形成《“一把手”制度执行风险提示清单》,向全县87个县管单位印发并组织专题学习整改,督促提醒“关键少数”对照自身查找问题,将制度之弦绷得更紧,将制度意识根植于心。
“组织把我放在这个岗位上,是肯定更是责任。我如果带头破坏了程序,队伍就会像一盘散沙;我严格执行制度,班子就有凝聚力,队伍就能干成事。”近日,在云阳县一场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上,一位新任局长深有感触地说。随着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不断深入运用,当地越来越多“一把手”意识到率先垂范执行制度的重要性,“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根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