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教研究》2026年第5期刊发周恒《我国教育法域外适用的理论阐释与制度构造》一文认为,教育法的域外适用是指,国家将具有域外效力的教育法律规范适用于域外的人、物和行为的过程,包括立法机关制定具有域外效力的教育法律规范,司法和行政机关通过域外适用实现教育法的域外效力。教育法的域外适用源自教育地域性原则的现实弱化,契合监管类法律效力扩张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准则。我国尚不存在专门统一的涉外教育立法和系统的教育法域外适用制度,涉外条款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特征,教育法的域外适用未获得明确的规范确认。教育法的域外适用无法采用统一立法模式,在内容上重点关注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妥善处理不同规范间的协同关系,并关注可能的立法效果。在具体的制度构造上,应形成教育法典基本原则引领、专门立法规则细化与具体实施机制落实的三层体系。
(周海源 辑)
《中国教育报》2026年06月24日 第04版
作者:周海源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