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渝见小面”夫妻店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引发广泛关注。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家名为“橘子宾馆”的老板发视频称,自己也遇到了类似事情,自家开的小宾馆被连锁酒店品牌“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桔子酒店”)起诉,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索赔10万元。6月22日,“橘子宾馆”的店老板冯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宾馆很小,只有16间房,也没有用任何跟“桔子酒店”相似的图文、logo和装修风格,对于侵权的说法无法接受。
“我感觉这就是正走着走着,哐哧被啥东西直接砸到你一样,祸从天降吧。”冯女士告诉记者,6月14日,她突然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原告是知名连锁品牌“桔子酒店”,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索赔10万元,并要求其更改“橘子宾馆”名称。
冯女士开的“橘子宾馆”(来源/受访者供图)
冯女士介绍,自己的宾馆是在2017年开业,法定代表人此前一直是她的公公,今年转到了她的名下,但一直都是自己在经营。“当天注册时,我们起了四五个名字都没通过,都重名了。”因为证件都带齐了,就想着简简单单起个水果相关的名字,“小孩们也都喜欢吃橘子,就想着输一下‘橘子宾馆’试试,输入进去后成功了,就直接登记注册了。” 冯女士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其登记注册名称为“平顶山市新城区橘子宾馆”,注册日期为2017年8月21日。
起初,冯女士的“橘子宾馆”只有10个房间,2019年隔壁店铺转租,冯女士出了一些转让费又扩了7间,扣除改造拆掉的1间,目前共有16个房间,房价在60元到100元之间。冯女士认为,自家开的宾馆没有侵权,自己起的名字是“橘子”,和“桔子”在字体上明显不同,另外自己家起名是“橘子宾馆”,也没有叫“橘子酒店”不会给人产生误认,“另外,我没有用相同的LOGO,也没有用你的英文字母,更没有用你的装修风格。”
冯女士收到的法院传票(来源/受访者供图)
冯女士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显示,案由事实一项称“被告经营的‘橘子酒店’未经原告授权,擅自使用带有‘橘子’字样的标识,侵权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整体外观构成、呼叫及含义上高度相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涉嫌侵害原告的商标权”。
6月2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原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他表示,确实代理了“桔子酒店”起诉“橘子宾馆”商标侵权一案。记者进一步询问具体情况,他表示不接受采访。
来源:纵览新闻、都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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