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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许某群30年前提供虚假证明骗购安居房,南山区住建局:依规按原价收回
6月12日,南山区住建局发布关于收回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的预告通知书送达公告。公告显示——
经核查,1996年5月31日,市民许某群向原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局提供了虚假的人口信息及证明材料,获得微利商品房购房资格,购买了深圳市南山区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构成骗购安居房。以上事实有《微利商品房买卖合同》《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查询户籍档案的函〉的回复》《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本机关依照《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七十四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购、骗租安居房的,由住宅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收回其骗购、骗租的安居房(骗购的按原价收回)”的规定,拟对许芳群作出如下决定:按原价收回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一市民30年前提供虚假人口信息及证明材料骗购安居房,目前住房拟按原价收回;网友质疑:30年房租不收了吗?官方回应:骗购者下落不明
6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收回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的预告通知书送达公告》,披露市民许芳群1996年提供虚假人口信息及证明材料骗购蛇口雷公岭3栋202号微利商品房(安居房),拟按原价收回该住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网友关切的“白住30年”“不该收下30年的租金吗”等疑问,2026年6月16日,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应记者,对该事项予以补充和澄清:
1996年5月31日,深圳蛇口诚信工贸有限公司员工许芳群向原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局(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购了深圳市南山区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1998年11月26日许芳群办理了退房,原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局已将上述购房款全额退还,该房屋由政府部门同步进行实物收房并已重新分配。
因许芳群下落不明,且深圳蛇口诚信工贸有限公司已于1997年3月31日工商注销。我局经多方努力,通过登报等方式仍无法联系相关当事人配合完成该房屋登记信息变更事项,该房屋产权登记信息仍在许芳群名下。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于2026年6月12日依法发出收房预告通知书,用于注销该房屋的原产权登记信息,后续将按程序根据查实的情况依法处理。
此前报道
6月12日,深圳南山区住建局发布关于收回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的预告通知书送达公告,引发关注。公告显示——
经核查,1996年5月31日,市民许芳群向原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局提供了虚假的人口信息及证明材料,获得微利商品房购房资格,购买了深圳市南山区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构成骗购安居房。以上事实有《微利商品房买卖合同》《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查询户籍档案的函〉的回复》《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本机关依照《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七十四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购、骗租安居房的,由住宅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收回其骗购、骗租的安居房(骗购的按原价收回)”的规定,拟对许芳群作出如下决定:按原价收回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
公开资料显示,涉案房产所在的蛇口雷公岭住宅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由招商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87年建成。该小区最新二手房市场均价约5.5万元/㎡。
当年微利房是什么价格?
哪些人可以购买?
记者查询了1995年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微利商品房的销售对象。微利房原则上只供应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深单位及国营内联企业中户口在深圳符合享受微利房条件的职工。
依据《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1999年):在一定时期内,深圳市户籍人口的住房主要实行“双轨三类多价制”的供求模式:第一条轨道是政府住宅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安居房,其中全成本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列入市、区财政工资编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社会上中低收入者,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
价格方面,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年):市属国有房地产企业,对尚未交或只交了部分地价款的住宅商品房(现楼),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向市规划国土局申请转为微利房经批准后,由市住宅局按微利价格(建筑成本加10%的利润)收购。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提到,“全成本微利房价由全成本房价和微利两项因素构成。微利为全成本房价的8%”。
因此,有网友预测,1996年微利房购入单价可能不足3000元/㎡,甚至可能是1500~2000元/㎡。
网友热议:
不该收一下30年房租吗?
事件在网络引发关注,不少网友为执法部门“翻旧账”叫好,认为“保障房造假零容忍,迟还总比不还强”。但也有市民提出疑问:
也有买了商品房的市民苦笑着评论,“我7年前买的商品房按原价收回吧”。
规定:骗购安居房的按原价收回
同时按市场租金计收使用期内的房租
依据《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七十四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购、骗租安居房的,由住宅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收回其骗购、骗租的安居房(骗购的按原价收回),同时按市场租金计收使用期内的房租,并由住宅管理部门处以每套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申请购、租安居房。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而根据最新的《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主管部门查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虚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由主管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或者其他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购价格收回住房,并计收自该套住房交付入住之日起至实际腾退住房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占有使用费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算确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
深圳执业律师突破3万人 增速连续6年超9%
6月16日,在首届深圳法治青年周开幕式上,市司法局向深圳第3万名执业律师颁证。这标志着深圳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我国第三个律师总量超3万人的城市。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5年年底,深圳每万名常住人口中拥有律师16.56人,位居全国前列。深圳律师数量在2016年超过1万人,2022年突破2万人,如今仅用3年多时间便实现从2万人到3万人的跨越,增速连续6年超过9%,彰显强大的人才吸引力。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深圳执业律师中,40岁以下律师占比接近六成,成为行业最具活力的生力军。
深圳律师数量的快速增长,根源在于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的庞大法律服务需求。与此同时,深圳持续加码政策供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联合团市委出台推进青年律师发展十项举措,人才、商务、发改等部门多维度为行业壮大提供制度保障。
开放效应同样显著。截至目前,14家外国律所在深圳设立代表处,2023年以来全国新增22家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中有12家落户深圳,新增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外地律所在深分所增至240家,全市律所总数达1514家。
数量跨越是起点,如何将规模优势转化为服务能级?深圳将目光聚焦于产业律师高地建设。围绕“20+8”产业集群,深圳市律协组建28个产业法律服务团,汇聚900余名专业律师,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已服务企业超千家。
立足湾区、走向国际,深圳着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引育涉外律师人才。目前,深圳拥有354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8家本土律所在海外开设19家分支机构。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深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