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2日电 (孟似虎 何泽俊)不久前,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办理首例妇女维权民事支持起诉案,助力当事人刘芳(化名)走出困境。
刘芳与丈夫于2015年登记结婚,丈夫长年在外务工,夫妻感情渐淡,2024年3月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同年4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5年10月,刘芳被确诊为急性胰腺炎等多种疾病,截至2026年3月报销后自负医疗费4万多元。后续治疗又将怎么办?刘芳除靠年迈的父母接济外,已面临赊借无门、求助无路的困境。
“认真落实好检察机关与县妇联2024年1月会签的《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跳出‘办案圈’,搭建‘工作群’,形成合力,帮助刘芳走出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瞿万兵接待该县妇联负责人时说。
办案检察官上门为刘芳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刘芳收集、固定证据,协调法律援助律师……
该院针对刘芳诉讼能力较弱、诉讼维权确有困难的情况,于4月13日向该县人民法院移送《支持起诉意见书》。
5月12日,该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刘芳与丈夫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后,其丈夫另行支付扶养费9000元。
紧接着,该院5月13日为刘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同时,该县妇联跑乡镇政府帮刘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找医保部门帮其申请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
“刘芳因‘病’致贫,将由‘检’脱困。”该县妇联负责人感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