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ST名家汇(300506)发布公告,因与肃州区城市管理局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向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肃州区城市管理局向公司支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1880万元及利息,并诉请肃州区城市管理局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执行费。此外,公司诉请判决确认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以上各项请求暂合计1927万元。
公告指出,公司此前与肃州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了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1.50亿元。2022年9月6日,肃州区城市管理局、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确认案涉工程各主要节点均已完工并出具竣工验收证明书,公司将案涉工程移交肃州区城市管理局使用。
2025年4月27日,肃州区城市管理局向公司出具说明,载明截至当日已验收未付金额为1880万元,肃州区城市管理局至迟应于2025年5月12日付清剩余款项25%的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公司认为,肃州区城市管理局应依照工程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期付清款项。
2026年一季度,ST名家汇实现收入1075万元,归母净利润-12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