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法国总统马克龙正式颁布《关于归还非法所获文物的法律》。这项被舆论称为“破冰之法”的文本,核心在于拆除了“公共领域文物不可转让”这一长期阻碍文物回家的法律高墙。未来,符合条件的文物将不再需要法国议会逐案立法,仅通过行政程序即可完成归还,极大提升了效率。
此前,法国法律严格规定,一旦文物被纳入国家公共收藏(如博物馆藏),即被视为“不可分割、不可转让”。这导致每一件追索请求都必须由议会通过专门法律来批准,流程冗长且成功率极低。新法通过后,政府可直接依据行政法令将特定文物移出“公共领域”,为系统性归还打开了通道。
尽管程序简化,但归还并非“大赦”。法律设定了严苛的时间红线:仅适用于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期间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外国文物。这意味着近代殖民时期流失的文物是重点对象。此外,所有申请必须经过双边科学委员会(由法国与追索国专家组成)的联合审查,并征求法国国家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的意见,确保归还建立在确凿的历史与法律证据之上。
该法被视为马克龙2017年“非洲文物归还承诺”的法律落地。对于贝宁、布基纳法索等前法属殖民地国家而言,这提供了追索大量被掠夺文化遗产的法律武器。不过,由于审查机制严格,实际归还规模仍取决于后续的双边谈判与证据链完善程度。
(注:本文基于法国政府公报及新华社报道整理,聚焦法律机制变革,不涉及具体文物归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