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关键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研究发现,当前还存在一些制约制度优势发挥的难题,比如“放得活”和“管得好”难以统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质量和效率不高、职工活力激发难等。解决这些难题,关键在于运用系统观念,着眼于发挥制度优势,统筹好“五个关系”,即“放得活”与“管得好”的关系、重大事项决策中党委(党组)与董事会的关系、企业管理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的关系、基层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关系。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制度优势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独特优势和市场经济规律有机结合起来,解放和发展企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表现为统筹发挥“两个优势”,既能够发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独特优势,同时又能够发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这种独特优势主要表现在:通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来把准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通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来建强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凝聚职工群众、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正风肃纪、防范风险。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优势主要表现在:通过完善国有企业管理监督体制机制、突出治理型管控、规范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等改革举措,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使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配置资源;通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制度、三项制度改革、中长期激励等使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更好地激发企业职工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发挥制度优势,统筹好“放得活”与“管得好”的关系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必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十五五”时期,将统筹“放得活”与“管得好”,打造专责专业的国资监管机构,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制定针对性更强、包容度更足、灵活性更大的监管政策,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一企一策”考核机制,大力推行穿透式监管,不断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水平。
一方面,“放得活”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充分放权、授权是激发企业活力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管得住”是“放得活”的前提。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作为大型集团公司,需要通过集团管控确保总部与子企业“上下一盘棋”。统筹好“放得活”和“管得住”,要强化对国有企业集中监管,防止“九龙治水”;要分类施策,在管控有效前提下充分放权、授权。国电投坚持“一类一策”“一企一策”对子企业差异化放权、授权,根据产业成熟度、管控要求,结合不同单位的能力和行权业绩,确定放权、授权额度,并定期开展行权情况评估,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加强穿透式管理,在下放权限的同时,通过数字化监管、定期督查等方式实现“放权不放手”,确保对关键环节“看得见、管得住”。
统筹好“放得活”与“管得好”关系的具体举措:一是强化对国有企业集中监管、“穿透式”监管。对国有企业集中监管,是国际上的一种共识和趋势。《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2015)》也认为,“所有权职能的集中能够形成巨大优势”。建议将国家所有权职能更多地集中于国务院国资委,同时提高“穿透式”监管的标准化和精准性。二是调整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分类方式。目前,公益类、商业一类、商业二类的分类方式与企业核心功能匹配性不强。建议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要求,对中央企业特别是子企业重新分类。三是优化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1+X+Y+Z”的四维考核指标体系。“1”为经济性指标,X为战略使命指标,Y为行业类指标,Z为该国有企业的特殊指标。四是对同一国有企业不同决策事项分类管控。对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的重大事项,坚持管理型管控,要“管得住”,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权;对于其他类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则以治理型管控为主,打破经营型管控的惯性思维,要“放得活”,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发挥制度优势,统筹好重大事项决策中党委(党组)与董事会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企业其他治理主体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企业党委(党组)也要尊重其他治理主体,既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时得到体现。《公司法》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是发挥独特优势,确保国有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董事会最终决定,是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性原理,按市场经济规律寻找战略发展机会、配置企业资源的必然选择。南航集团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组与董事会的权责划分进行了创新探索,在党组前置研究把关时,将“四个是否”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进行具象化,这一做法既确保了党组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实质性把关权,又维护了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统筹好重大事项决策中党委(党组)与董事会关系的具体举措:一是充分发挥《公司章程》作用,明确经理层职权。将原本应属于经理层的职权,通过企业《公司章程》切实放权给经理层。在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中,将不属于“重大事项”的一般性经营管理事项,明确为经理层职权,经理层独立行权并接受党委和董事会的监督。二是界定党委(党组)、董事会的决策权责。属党委(党组)决定权的重大事项,党委(党组)有权决策同时承担决策责任。属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党组)有权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相关决策点(侧重“四个是否”)作出决策,并承担相应决策责任;董事会有权对“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相关决策点(侧重“四个方面”)作出决策,并承担相应决策责任。三是按照“权责匹配”,完善外部董事履职尽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外部董事退出机制;对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管理,明确任期薪酬,激励外部董事更加关注企业中长期发展;建立董事责任险保险制度,鼓励外部董事基于商业判断理性决策、科学决策。
发挥制度优势,统筹好企业管理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企业是生产要素的聚集地,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目标。一方面,需要通过必要的集中管理,实现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高效组合;另一方面,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制度要求,需要通过民主管理,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劳动热情。历史经验表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集中管理、高效执行是提高对市场反应的必然要求;同时,民主管理是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的重要途径,也是激发职工活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统筹好企业管理中民主与集中关系的具体举措:一是职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规范化、透明化、刚性化。在对经理层合理放权、授权的基础上,将“五个价值”融入任期制契约化指标之中,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的刚性,以业绩定薪酬、以业绩定去留。二是把调查研究作为重大决策的必要条件。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是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必然要求。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决策前,要根据事项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分类做好调查研究。三是建立职工参与企业发展成果共享的激励相容机制。扩大员工跟投机制、对赌机制、职务发明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的运用范围,通过制度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利益趋同。四是畅通职工有序参与治理和管理的途径。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明确职工董事是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必选项;用好职工合理化建议制度。
发挥制度优势,统筹好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的关系
国有企业的党内监督主体,主要包括上级党组织、本级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等。国有企业的业务监督主体,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部门、职工等。历史经验表明:党内监督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凡是弱化了党内监督的,贪污腐败的情况就会非常严重。
统筹好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关系的具体举措:一是构建“大监督”体系。由上级党组织和大股东推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形成由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法人治理结构监督、专责监督、业务监督和民主监督贯通协同的“大监督”体系。二是完善监督协调和协同机制。具体包括工作部署和协调机制、重点问题线索协调机制、信息协同机制、人员协调机制、督办整改闭环机制、数字化支持机制等,促进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优势互补、贯通协调。三是强化“一个重点”“两类追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责任主体违法违纪的追责力度;强化对监督主体不履职或履职不力的追责力度。
发挥制度优势,统筹好基层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关系
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202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激发劳动者活力,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在这方面,党的建设具有国外企业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国有企业的独特资源,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能够凝聚党员群众、激发劳动者热情和主人翁精神,助力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国网辽宁电力多年来持续深耕“党建+”工程,确定若干融合场景,形成“党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指导卡,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的价值性。
统筹好基层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关系的具体举措:一是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党员群众的着力点。结合基层党组织具体情况,从参与决策、班组和科室管理、提升员工能力、组织活动、跨企业合作、志愿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着力点。二是注重总结凝练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创新工作方法。同企业经济管理方法一样,党建同样具有管理方法的属性。要将党建方法同企业经济管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基层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形成“工具箱”“方法论”。三是运用好基层党组织考核和党员评价。完善优化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党员先进性进行年度量化评价,其中工作业绩部分与全体职工一同排名。
(作者为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教授、研究员)
责编 / 沈竹山
校审 / 李 翔
监制 / 庞婉君
一本关于国企改革的评论
《现代国企研究》杂志是由中央党校国务院国资委分校、全国党建研究会国有企业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指导,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社科类期刊。2010年创刊以来,杂志秉持“启迪国企现代思维 领航国企特色实践”的宗旨,突出评论特色,围绕国企改革和国企党建两大主题,研究发展规律,解析制度精髓,探索实践途径,已成为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权威研究平台和主流舆论阵地。国内统一刊号:CN11-5992/F 全年定价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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