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网“梅姨”照片全网流传?律师解读提前公开看必要性
2026-04-08 18: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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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经过警方不懈努力,“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随后一张标有警徽、配着所谓落网“梅姨”照片的图片,在全网流传。3月22日,媒体辟谣称,该网传图片非警方发布,图中所谓的“梅姨”照片为虚假照片。

法学学者,兼职律师吴丹红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作为法律从业者,结合本案与我国刑事司法规则,从法律与实务角度进行解释。当前阶段:依法应当暂不公开,符合无罪推定原则。目前谢某某(梅姨)已被逮捕,在法律上仍属于犯罪嫌疑人,尚未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罪犯。依据无罪推定与司法信息公开规范,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原则上不公开嫌疑人正面肖像、隐私信息,目的是避免舆论先入为主,干扰独立审判;防止泄露侦查线索、影响同案追查、证据固定;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防止不当曝光。

判决生效后,官方也会依法公开。司法实践中,像这种全国关注、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官方通常会在权威渠道公布罪犯信息及照片,回应公众知情权。这是兼顾程序正义与公共利益的成熟做法,既守法律底线,也满足社会关切。

对于梅姨照片的讨论很多,是否可能提前公开?要看“必要性”。吴丹红表示,“只有两种法定合理情形,才可能在判决前适度公开。案件侦办需要:比如仍有同伙在逃、需继续核实被拐儿童线索,为追查需要依法公开;公共安全与重大公共利益:经法定审批,基于社会警示、寻亲需要审慎发布。”但即便提前公开,也会严格限定范围、守住程序合规。

“公众对拐卖犯罪深恶痛绝、希望看到真相,完全可以理解。但法治的意义,就是既不放过犯罪,也不突破程序。等待司法程序走完、以生效判决为前提公开信息,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所有被拐家庭、对公平正义最负责的交代。”吴丹红说,总结一句话,判决前不公开是守法,判决后公开是尽责。相信司法机关会在合规前提下,稳妥回应社会关切。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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