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潜逃20余年的“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关键人物“梅姨”谢某某已被抓获。“梅姨”作为“中间人”,构成什么罪?案件过去20多年,会不会过了追诉时效?收买被拐儿童的买家,真的“买卖同罪”吗?被拐儿童的家庭,能向“梅姨”索赔吗?对此,@央广网采访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律师进行专业普法解读。(央广网记者费权)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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