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山西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为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立法公开性,对《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
草案共七章四十九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规范,明确驾驶须年满16周岁、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禁止违规改装拼装、禁止进楼入户充电等要求。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请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方式一: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030006)
➤方式二: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tlfec2020@163.com
来 源:山西省司法厅网站
责任编辑:秦小茜
校 对:辛 云
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岳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