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维辰
图 | 张宇晴
食品百货公司露某美刚拿专利5天,就指控正冲刺IPO的宇树科技侵害其发明专利,索赔8000万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二者在技术手段、功能及效果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驳回原告全部上诉请求,更罕见直接点名批评:“其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
这起案件的重要价值在于,给恶意诉讼者敲响了警钟——露某美公司一审象征性索赔500元,同时要求“以法院审计为准”并主张惩罚性赔偿,既能规避高额诉讼费,又借虚高索赔向被告施压,最高法锐评一语道破其中的“如意算盘”。
更明显的是,露某美向宇树发起的另一宗专利诉讼不仅一审败诉,法院还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起诉时机等的合理性、正当性,认定其恶意诉讼,释放出治理恶意诉讼、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
假“专利”之名行“牟利”之实,打“维权”之旗行“侵权”之事,岂能得逞?最高法多次表态,恶意诉讼者内心的“盘算”,终将受到法律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