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的强制执行,到底是真有法律硬手段,还是只是走个流程糊弄人?要是执行真的有力度,那为啥老赖越来越多,老实人反倒越来越受委屈?
得替打官司的当事人问一句:赢了官司拿到的生效判决书,到底还管用不?为啥有人赢了官司,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如果判决根本没法兑现,那法院判这案子还有啥意义?
更现实的是,现在找老赖的人、找他的财产、找相关的执行线索,居然全要当事人自己来做,那执行局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执行法官本来就有调查权、冻结财产权、划拨财产权,还有拘留的权力,这些权力可不是摆着看的摆设,就是用来让判决书的内容真正落地的。
老赖拒不执行判决,早就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了。法律为啥会定拒执罪,还允许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就是因为老赖逃避执行,这就是在打法律的脸。问题从来都不是有没有相关法律,而是这些法律到底有没有真正用起来。拒执罪写得明明白白,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反复强调,可为啥到了执行这一步,就总办不成事?
是没发现这些情况,还是根本不愿意出手管?其实也有人因为拒执罪被判了一年、三年,这就说明不是法律不管事,只是这些老赖还没遇到较真的执行法官。
我在执行一线干了多年,我的态度就一个:判决书从来都不是随便给的,执行这事更不能靠老赖自己自觉。该冻结财产就坚决冻结,该拘留就直接拘留,只要达到拒执罪的标准,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不然的话,守规矩、守法的老实人该寒心了,老赖只会越来越肆无忌惮、更加嚣张。
我是深圳执行律师黄国书,专注办理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