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个学生家长起诉老师了。
因为学生上课的时候遵守扰乱课堂纪律,老师用手背打了他的脸。当天向学生及家长道歉,并获取了谅解,但是现在学生家长已经提起了诉讼。
也就是说,因为老师用手碰到学生的脸了,家长虽然当时谅解了,但后来还是决定要起诉老师了
我是支持这个家长起诉老师的,至少有以下三个理由:
第一,可以很好的规范老师的行为
数不清的案例告诫我们,不要碰学生,不要碰学生,但还是有一些老师忍不住。
还有一些人拿老师的惩戒权说话,我们一再的声明,即便是老师惩戒学生,也不能对学生动手,最好不要有肢体接触
但还是有很多的老师忍不住犯错误,忍不住在校园里,甚至在课堂上对学生动手。
每一次基本上都会得到家长的投诉,每一次也最后以老师的道歉和被处理结束,但是还是有很多的老师不改
现在有家长直接起诉老师了,造成的影响力肯定会很大,也可以给很多的老师提一个醒,不要对学生动手。
所以在这个程度上,我是支持这个家长起诉老师的,因为他可以给老师群体极大的震慑力,可以很好的规范老师的行为,把对学生动手这一行为彻底的清除掉。
第二,可以推动制度完善,完善更明确的惩戒规范
关于惩戒,很多人都说不清楚,尤其是对一线的老师来讲,更是云里雾里。针对犯错误的学生,应该如何惩戒?怎么惩戒,惩戒的界限在哪里都说不清楚,即便是让专家他也说不清楚。
现在好了,这个黑龙江的家长起诉老师了,也就相当于告诉所有的老师,这样的行为,用手碰到学生脸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这是明确的界限
记得去年春天,有老师把学生提溜到窗口去吓唬他,后来老师被处理了,说明那是不允许的。
前一段时间还有一个老师把学生按在地上要给他剪头发,也是被处理了,看来这也是不被允许的。
而现在用手碰到学生的脸,家长直接起诉老师了,自然也是不被允许的,哪怕是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在先。
所以这个学生家长起诉老师,造成的社会影响很大,就会倒逼学校和教育部门建立更为明确的,更为可操作的惩戒规范
在这样明确的可操作的惩戒规范之下,一线老师就知道该怎么做了,某种程度上也是在保护一线的老师们。
第三,有助于推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体制建设
我们今天学教育学有一个理论,那就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当老师的更多的是主导作用,一定要热爱学生,以学生为中心
而现在几乎所有的教学行为,都是以老师为中心的,老师教给你什么你就记什么,老师让你背什么你就做什么,根本谈不上什么因材施教,一切都以让学生提高分数为目的
现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思想有必要改一改了,要以学生为中心
这个家长起诉老师,就是告诫教育管理部门和老师们,要以学生为中心
这个学生在课堂扰乱课堂纪律,那说明这就不是他应该在的地方,应该把他送到适合他发挥的场所去,而不是在这里耽误其他同学的学习,也更是耽误他自己的成长。
以学生为中心,就是要因材施教,就是要根据学生的个别情况,提供相应的教育观念、教育方法来育人,而不是把所有人都套在一个模子里
所以大家看,现在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这种情况,总有一两个学生,他们的思维,他们的想法跟大多数学生不一样,这也就意味着,应该为他们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而不是把他们跟所有其他的学生放在一起。
这个家长起诉老师,注定要载入史册的,对于教育管理部门也好,对于老师来讲,也应该冷静客观的来看待这个问题。有一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有一些红线是不能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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