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17〕105号
15.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诉讼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有明显恶意导致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那些 “不配合” 的面孔:具体情形曝光
(一)无故缺席:消失的调解参与者
在商业合作中,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A 公司依约支付了预付款,然而 B 公司却未能按时交付货物。A 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后,双方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调解当天,A 公司早早到达调解现场,满心期待着能通过平和的协商解决问题,挽回自己的损失 。可 B 公司的代表却如人间蒸发一般,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缺席了调解。A 公司只能无奈地坐在调解室,看着空荡荡的座位,心中满是愤怒和失望。这种无故缺席的行为,不仅让 A 公司的时间和精力付诸东流,也使得纠纷无法及时解决,损失进一步扩大。 又比如在邻里房屋漏水纠纷中,楼上住户因水管破裂导致楼下住户房屋受损。楼下住户找到楼上住户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决定在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到了调解时间,楼上住户却不见踪影,使得调解无法进行。楼下住户原本希望通过调解快速解决问题,修复受损房屋,却因楼上住户的缺席而陷入困境,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这种无故缺席的行为,是对调解制度的不尊重,更是对他人权益的漠视。它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也让无过错方陷入了漫长的等待和痛苦之中。
(二)恶意搅局:破坏调解的幕后黑手
除了无故缺席,还有一些当事人会带着明显的恶意参与调解,故意破坏调解进程。在某起侵权纠纷中,侵权方自知理亏,但为了逃避责任,在调解过程中故意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被侵权方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方却只愿意赔偿极少的一部分,甚至提出一些荒谬的理由,如被侵权方自身也有过错,以此来抵赖赔偿责任。在调解人员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后,侵权方依然固执己见,甚至故意拖延时间,一会儿说要回去商量,一会儿又提出新的无理要求,使得调解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还有些当事人在调解中情绪激动,故意激怒对方,导致调解现场气氛紧张,无法正常进行。在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会故意提及一些敏感话题,翻旧账,指责对方的过错,引发激烈争吵,让调解难以继续。这种恶意搅局的行为,完全背离了调解的初衷,使得原本可以和平解决的纠纷变得更加复杂,让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对方的利益,也破坏了司法秩序,让社会的公平正义难以得到及时的维护。
法律天平的倾斜:无过错方的救济
(一)法律依据:坚实的后盾
在面对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恶意导致调解失败的情况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 号)第 22 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这一规定为无过错方寻求赔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让他们在遭受不公平对待时有法可依。 此外,在一些具体的法律领域,也有相关规定体现了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在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中,《著作权法》第 54 条第 3 款规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里的合理开支就包括了律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6 条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这些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相互呼应,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法律保护网,确保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让那些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责任的人无法得逞。
(二)法院行动:公正的裁决
当无过错方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赔偿合理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时,法院会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法院会正式受理无过错方的诉求,将其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这意味着法院开始重视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害,决心为其讨回公道。 在受理之后,法院会进入严格的审查证据环节。无过错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恶意破坏调解的行为,以及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聘请律师所支付的费用。这些证据可以是调解记录、通信记录、证人证言、律师费用发票等。法院会对这些证据进行细致的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例如,在某起商业纠纷中,无过错方提供了调解机构出具的调解记录,上面明确记载了对方无故缺席调解的情况;同时,还提供了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以及支付律师费的转账凭证,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支持了无过错方的诉求。 经过全面审查证据,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对方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失,就会依法支持无过错方提出的赔偿合理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在判决中,法院会明确赔偿的具体数额,确保无过错方得到应有的补偿,让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法院的这一系列行动,从受理诉求到审查证据,再到最终判决,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为无过错方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