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7日电 27日,在福建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福建省政协委员、民建泉州市委会常委、省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商会会长王阿兰提出建议,推动解决行政诉讼中政府败诉案件执行难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王阿兰指出,当前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败诉后,仍存在“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等问题,导致生效裁判难以得到及时、完整的执行,这不仅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成为福建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短板。
为此,王阿兰建议:
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督问责体系。建议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建立“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协同督促与问责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介入调查问责。将履行情况纳入法治考核核心指标,并加大权重,强化上级机关督办责任。
完善法院执行机制与强化司法权威。各级法院应设立行政案件执行专门团队,提升执行专业化水平。依法用足强制措施,对行为履行类案件探索代履行、司法建议等方式。完善司法建议跟踪机制,将建议抄送上级机关及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法治机构,并建立反馈台账。
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职与报告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声负责”,牵头落实败诉案件履行与整改。严格执行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要求机关在收到裁判后限期提交包括履行情况、原因剖析、整改措施的专项报告,由上级机关审查评估。
强化典型案例引导与警示教育功能。省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定期发布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明确履行标准与责任红线。将典型案例纳入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必修内容,增强依法履职意识。
为推进上述建议落实,王阿兰还建议配套建立以下机制:
一是专项督导机制:由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每半年对各设区市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二是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将履行情况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明确奖惩措施。
三是定期通报制度:省高院按季度统计分析并通报全省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履行情况。
四是能力提升计划:将行政诉讼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及公务员年度考核范畴。
王阿兰预期,通过系统施策,力争三年内实现: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自动履行率提升30%以上,行政案件执行周期平均缩短40%,相关信访投诉量下降50%,人民群众对行政司法满意度显著提高。
解决政府败诉案件执行难问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试金石”。王阿兰强调,必须通过健全监督问责、强化司法权威、深化制度构建,切实打通裁判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福建省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