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金盾股份(300411)06月2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7月1号生效的修订版民航法,对公司低空经济业务有什么用的影响?另外都有哪些厂家在试飞公司的涵道推进器,厂家试飞后的反馈如何?能促进进一步合作,拿到业务订单吗?谢谢
金盾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正式确立了低空经济的法定地位,增设了“发展促进”专章,明确了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适航审定与飞行管理制度等要求 。这标志着我国低空经济正从“各自探索”、“野蛮生长”迈向“全国一盘棋”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新阶段 。对于整个低空经济产业链(包括无人机、eVTOL、低空物流及运营服务等)而言,完善的顶层制度框架和统一的空域管理规则,将大幅降低跨区域作业成本,为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公司自2018年立项研发涵道推进器以来,通过与清华大学紧密合作研发,推出了多款涵道推进器产品,目前已有3家主机厂采用公司产品开展了样机试验,具体情况因保密协议要求,不便披露。为加速飞行汽车电动涵道风扇推进器产业化落地与规模化生产,公司已完成IATF 16949认证,具备为低空飞行器行业供货的能力,相关系列产品齐全,如后续行业进入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公司将全力以赴,积极获取相关订单,争取成为涵道推进器行业头部企业。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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