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18日收盘,尚水智能(301513)报收于64.52元,较上周的60.5元上涨6.64%。本周,尚水智能6月16日盘中最高价报66.5元。6月15日盘中最低价报60.87元。尚水智能当前最新总市值64.52亿元,在电池板块市值排名72/9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722/5206。
本周关注点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议案,以及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4日。会议将审议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共9项非累积投票提案。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允性与合法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定义及关联交易的范围,规定不同规模的关联交易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要求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特殊情况需履行严格审议程序。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本制度以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牵头,财务、审计等部门参与,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尽责,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报告。独立董事每季度需查阅关联交易情况,注册会计师须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发生资金占用时,应制定清欠方案,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特殊情况可用合规资产抵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特别是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必须采用该制度。细则规定了股东投票权的计算方式、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有效性规则及董事当选原则等内容,并明确了选举过程中票数统计、计票及当选结果公布程序。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满足工作经验要求。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条件、职责与义务,规定其不得兼任的部分高管职务,以及解聘、离任审查、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等安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本制度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薪酬遵循激励与约束统一、与业绩挂钩、兼顾公平与长远发展的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标准及薪酬方案,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出现亏损或重大违规情形时,绩效薪酬应相应下调或追索。制度还明确了薪酬调整依据及信息披露要求。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延期,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每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明确对外担保原则、被担保人资格、审批程序、担保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原则上要求提供反担保,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本制度以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规定现金分红条件、股票股利发放条件及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利润分配,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需就股东回报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利润分配方案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本制度以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关联交易、审计、提名、薪酬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应每年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本制度以明确对外投资的范围、原则及审批权限。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等,不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买卖。投资需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注重效益优先。重大投资事项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对投资事项的提出、审批、协议签署与实施、监督与管理等流程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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