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中国讯】记者李亚慧报道: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工作,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环境执法与司法裁判的新理念、新规则,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组织“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环境犯罪司法裁判新思维”专题培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赵天红现场授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林草系统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等8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课程从三个部分展开。一是生态环境法典立法新背景与方法论转型。生态环境法典涵盖民事、刑事、行政三方面内容,为环资审判“三合一”审理提供了重要的规范指引;法典同时明确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环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裁判要求。二是主要环境犯罪司法裁判难点分析。以刑事审判独立性判断为基点,赵教授结合生动案例重点讲解了涉野生动植物犯罪的审判理念,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三大环境犯罪的立法演变、裁判难点及理论依据,为与会人员厘清了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的边界。三是方法论总结与裁判能力提升。重申环资刑事审判应遵循“形式入罪、实质出罪”的裁判思路,助力干警在司法实践中精准适用法律,稳步提升业务水平。
近年来,张家口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不断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为张家口市“首都两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在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展现司法担当、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