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今年78岁,家住新蔡县某村,共养育两男一女三个孩子,然而,2013年,周某的妻子因病去世,留下他孤身一人,失去伴侣的打击让老人精神大不如前,身体也每况愈下,吃药不断,但三个孩子却不赡养自己,老人生活愈发困难,听村里的人说,国家有法律援助,可以帮困难群众免费打官司,周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了新蔡县法律援助中心。
法援介入:绿色通道助老人,法援律师挑重担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周某。经审查,老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经济来源,且患有多种疾病,急需治疗和护理,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立即开启“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当日便指派河南鼎久律师事务所的董耀辉律师为老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代理其赡养纠纷一案。
接受指派后,董耀辉律师迅速制定办案策略:先协助老人全面收集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新农合报销单据,确保每一分钱的医疗费都有据可查;同时,明确告知老人,赡养费请求应从最迫切需要的时间点起算,不宜追溯过早,以避免诉讼风险。在征得老人同意后,律师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三子女支付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期间的赡养费,以及已经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元,同时要求长子直接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
办案难点:子女推诿分歧大,庭审辩论针锋相对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老人与三个子女的矛盾在法庭上集中爆发。长女当庭表示没有意见,愿意服从法院判决;长子也表示愿意照顾父亲生活,态度较为配合。然而,次子却对父亲的诉求提出了强烈质疑。
次子辩称:父亲主张的医疗费不明确,应扣除农合报销部分并提交完整病历;至于2024年至2025年的赡养费,更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面对老人次子的抗辩,援助律师沉着应对。他们当庭出示了四份新蔡县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医疗费结算单据以及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金额证明,逐笔核对,分毫不差。关于赡养费,董耀辉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千零六十七条,明确指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人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完全没有劳动能力,且无任何固定收入,其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于法有据。
针对老人次子“轮流赡养”的主张,董耀辉律师进一步指出:轮流赡养的前提是子女之间能够形成一致协议,并能切实保障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医疗需求。本案中,老人次子与其他子女此前从未达成任何有效的轮流赡养协议,且老人明确表示不愿意频繁更换居住环境,加上老人身体状况极差,需要相对稳定、连续的照护。而长子当庭表示愿意直接照顾父亲生活,这既能满足老人的实际需要,也最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因此,次子的轮流赡养意见既不合情理,也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法院判决:法理人情两兼顾,老人权益得保障
新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赡养老人不仅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身患重病,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要求三子女承担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赡养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关于赡养费数额,法院参照2024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515元的标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酌定各子女从2024年9月老人因病住院起支付赡养费,老人已经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由三子女平均分摊。
关于生活照料问题,法院充分尊重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判决由长子直接照顾父亲的生活。对于次子提出“轮流赡养”的意见,因未能形成一致协议且不利于老人稳定生活,法院不予支持。
锦旗致谢:法律援助暖人心,子女幡然有悔意
判决生效后,虽然有个别子女起初仍有抵触情绪,但在法援律师和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最终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老人不仅拿到了应得的赡养费和医疗费,更在长子的照料下,生活逐渐稳定下来。
案件结束后不久,老人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为民解忧 敬业正直”,送到了新蔡县法律援助中心,亲手交到了河南鼎久律师事务所董耀辉律师手中。
结语:法治有温度,法援护桑榆
这起赡养纠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新蔡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民生、关爱老年人的一个缩影。从老人无助来访,到律师精心代理;从法庭上针锋相对,到判决后案结事了。每一步都凝聚着法援工作者的专业与担当。新蔡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守初心,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角落。
来源 | 新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