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接送制度
1.幼儿要按来园、离园时间,来园、离园。
2.家长要把幼儿送至当班教师手中,当班教师要按时站立门口进行晨检接待。
3.主岗教师要观察幼儿情绪及所带物品、饰物是否安全,管理好幼儿衣物。
4.早饭后清点幼儿人数,对未来园的幼儿由配班教师进行电话寻访,了解情况。
5.幼儿离园时,须由家长亲自来接,不允许外人代接,特殊情况必须由家长事前说明并提供凭证,保证每一位幼儿安全离园。
6.对家长不能按时来接的幼儿,交由值晚班的教师负责看护,晚班教师要亲自把幼儿交与家长手中,不得将幼儿交与他人看护。
7.乘坐校车 的幼儿由跟车教师全权负责。
幼儿园交接班制度
1.交接时,交班人要将幼儿人数、服药及其他情况,记录清楚,接班人要提前五分钟接班,双方当面清点人数并在交接本上签字,交接清楚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岗。
2.当接班人因故未能按时接班时,交班人必须坚守岗位,直到交接班后方可离岗,不得空岗。
3.幼儿在园内所发生的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作好记录,并告知接班人。
4.离园时必须向家长交待幼儿在园情况和家长须注意事项。
5.交接晚班时,本班教师要向晚班教师交清幼儿的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和家长情况,晚班教师记录清楚并双方签字。
6.乘坐校车的幼儿由跟车教师向家长交待幼儿在园情况和家长须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