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江苏省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出台《条例》是南通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法治举措。
南通滨江临海,具有得天独厚的文旅资源禀赋。近年来,南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全国知名江海特色旅游目的地,全市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是,与省内外先进旅游城市相比,南通市旅游业发展在区位优势发挥、旅游品牌打造、旅游资源开发与整合、产业融合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
2026年3月31日,《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南通市首部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也是全省旅游立法中唯一以“全域旅游”命名的法规。
《条例》共七章55条,内容主要聚焦八个方面:一是强化统筹协调,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二是依托区位优势,做好江海旅游大文章;三是多措并举,焕发传统景区新活力;四是深挖潜力,传承、利用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五是推进文旅与百业融合,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六是做好“旅游+”,推进文商旅体产业融合;七是加强旅游服务保障,提高服务质量;八是加强监管,保障旅游市场规范发展。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下一步,该局将切实扛起牵头职责,会同各相关部门,聚焦重点、狠抓落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见行见效。(来源:南通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