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0日丨傅里叶(03625.HK)宣布,邹醒龙已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代公司于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4月10日起生效。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继邹醒龙辞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后,谢愉阳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4月10日起生效。高文超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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