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都
调
解
调解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部分,是党和政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大人民调解员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濮阳、法治濮阳做出了积极贡献。《龙都调解》将陆续推出典型调解案例,展示我市人民调解员的风采。
近日,濮阳县司法局梨园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赡养老人引发的家庭纠纷,让一度陷入僵局的亲情重归和睦。
当事人梅某利、梅某强、梅某刚姐弟三人(均为化名),原本约定轮流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然而,2026年春节前后,姐弟因陈年琐事发生激烈口角,大姐梅某利愤而不再履行赡养义务;二弟梅某刚则以“赡养顺序”为由,表示姐姐不管,自己也不便从大哥家接走父母。于是,照顾老人的重担全部落在了长子梅某强夫妻肩上 。村委多次调解未果,梅某强最终向司法所求助。
调解员没有简单评判对错,而是深入走访、背对背沟通,全面了解各方情况。调解员敏锐抓住症结,一方面,现场普法,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以及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相关规定,赡养父母是每位子女法定的、无条件的责任,不因内部约定或家庭矛盾而免除。另一方面,情理法相融,引导姐弟三人珍惜亲情,手足情深,积极寻求务实解决办法。
最终,在司法所与村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姐弟三人摒弃前嫌,签订了新的《赡养协议书》。协议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既坚守了法律底线,又体现了人性化关怀。事后,梅某强委托村委向司法所赠送锦旗,表达诚挚谢意。这面锦旗,不仅是对调解员工作的肯定,更是一个家庭重获和睦、法律温暖落地的见证。
来源:基层工作指导科 濮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