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承载着职工群众的认可与信赖,一场调解,终结了困扰30名职工的烦心事。3月17日,143团人民调解委员会仅用5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涉及30人、金额达494万余元的种子收购款合同纠纷,以法治温度守护职工“钱袋子”,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
3月12日,143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11连职工吴某某等30人的联合申请,反映甘肃省张掖市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种子收购款。据了解,吴某某等人此前与该公司签订种子生产收购合同,约定以每公斤6.5元的价格收购精选干籽粒。种植季结束后,公司仅支付了每亩600元的预付款,价值494万余元的玉米籽粒被收走存放,余款迟迟未结。
次日,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前往调解中心参与调解。起初,公司以市场行情不好、经营亏损为由,提出降价结算、分期付款的新方案,而30名职工坚持要求按原合同执行,双方僵持不下。
面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跨省域的情况,调解委员会迅速启动重大疑难纠纷化解机制。调解员一方面协助双方核对产量、欠款等数据,确保账目清晰;另一方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和诉讼成本,向双方阐明各自面临的法律风险。
在摸清双方诉求底线后,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做工作,并创新提出“分类施策”的调解方案。10名种植户同意将85%的货物自行销售,剩余15%由制种商销售;16名种植户同意将货物统一交由制种商销售,款项分期支付;另有4名种植户的货物前期已被销售完毕,制种商承诺分期付清108.3万余元欠款。
3月13日,30名种植户及制种商均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并约定3月16日前往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
调解结束后,30名职工委托代表将一面写有“心系群众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143团,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表达谢意。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143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团场将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为团场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