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您了!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的林权证终于办下来了,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啦。”群众梁某某激动地说。
近日,一起历时十年的林地权属纠纷成功化解。当事人梁某某在绥阳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力支持下,顺利排除颁证环节中的不当干预,依法取得林权证书,长期困扰其生产、生活的权属争议得以圆满解决。该案也为处理同类历史遗留问题积累了有益经验。
时间回溯到2014年,梁某某就相关林地权属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2015年8月28日,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行政确权决定,明确该林地由梁某某管理使用。2018年,太白镇石轮子村村民组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驳回其诉讼请求,维持县政府的确权结论。
尽管行政确认和司法裁定均已作出,相关争议仍未完全平息。2023年,梁某某以其祖父名义再次申请确权,并再次获得确认。然而,在颁证过程中,遭遇外部不当干预。面对阻力,梁某某向县自然资源局寻求帮助。该局权益股坚持履职、主动作为,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守住法律底线。在颁证环节,始终坚持政府确权文件和法院裁定书为根本依据,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同时,结合梁某某祖父历史使用情况与继承关系,审慎审核权属来源,最终排除干扰,依法为其颁发林权证。
该案的成功化解证明:一是法治是解决基层矛盾的“金钥匙”;二是行政确权与司法裁判协同发力,有效增强政府公信力;三是只有依法履职,排除不当干预,才能真正实现定分止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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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