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自称可办理贷款的陌生电话,当事人李某把自己公司账户控制权交给别人办贷款,结果让他的人生轨迹就此转向。2025年9月,李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这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3日公布的一则案例。
2024年11月,李某接到一个自称可办理贷款的“张姓”女子电话。当时李某正急需资金,双方经过电话沟通后线下见了面。见面后,李某在没有核实对方身份、未查看任何工作证明,也没有了解所办理贷款具体类型、来源及发放方式的情况下,按对方指示,将名下已多年未实际经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银行账户、U盾及密码全部提供给了对方。对方口头承诺可为他办理200万元贷款。可是不久,李某便发现他自己的手机银行被停用了。
经过数日后,公安机关找到他。经调查,李某名下公司的银行账户在此期间,结算资金流水总额达310万余元,其中已查实涉及多起诈骗案件被害人资金共计240万余元,相关案件都已被立案侦查。
据李某供述,其公司银行账户已闲置超两年,因他个人存在欠债和信用卡逾期问题,曾试着以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都被拒绝了。此次李某在未加核实对方的情况下,轻信对方办理贷款的说法,交出公司账户控制权。
2025年8月,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