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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都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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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部分,是党和政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大人民调解员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濮阳、法治濮阳做出了积极贡献。《龙都调解》将陆续推出典型调解案例,展示我市人民调解员的风采。
近日,南乐县司法局“巾帼红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员坚持情、理、法有机融合,历经近两个月耐心细致调解,帮助当事人顺利拿到补偿款,获群众赠送锦旗致谢。
2025年8月,刘女士从某食品厂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案件虽经法院判决结案,但刘女士配偶程先生对误工费赔偿金额存有异议,多次与食品厂沟通无果,于2026年1月4日来到“巾帼红调解室”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诉求,仔细核查材料、全面梳理症结。调解初期,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推进困难,人民调解员始终心系群众、不言放弃,多次主动对接食品厂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持续沟通协调。起初厂方仅同意补助5000元,人民调解员紧盯合理诉求、反复沟通斡旋,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经过近两个月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该食品厂一次性支付刘女士补偿款8500元。拿到补偿款后,程先生夫妇满心感激,专程定制锦旗送到“巾帼红调解室”。
此次调解,既高效化解了民事矛盾纠纷,又彰显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温度与力度,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基层工作指导科 南乐县司法局